不要追隨你的熱情
「追隨你的熱情」是個糟糕的建議。
幾個明顯的理由:
把你熱愛的活動變成工作,很難不讓它變得疲憊乏味。
一件你喜歡做的事情,替你自己做跟替別人做,是有差別的。
你有可能熱愛一個你只懂皮毛的東西。喜歡跟有能力是兩碼子事。
幾個比較不明顯的理由:
大部分人的熱情並不特別。這是為什麼要開一間成功的可愛精緻小咖啡館、或當上職業演員歌手舞者會這麼難──你在跟所有擁有相同夢想的人競爭。
你真正喜歡的或許不是特定的活動,而是這個活動帶給你的特定感受、與人建立的連結、或發揮了你的某項才能。在不同場景下,同一活動有可能就沒這麼有趣;其他的活動也有可能出其不意地帶給你同樣的滿足感。
你很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熱情是什麼,只是覺得嘴裡叼著一個光鮮亮麗的夢想感覺很不錯。
又或許,你並不是真的熱愛那個夢想,你只是更痛恨自己的現狀,但不願意承認罷了。
除此之外,那些已經成功「追隨熱情」的人,擁有兩項你可能有、但比較可能沒有的東西:
在對的時間、出現在對的地方、遇見對的人,並且擁有對的才能、對的性格、剛好做了某些對的事,的運氣。
願意做非常多他們不是這麼喜歡的事,只為了能夠用剩下的時間去做他們真正喜歡的事,的能力。
貝佐斯說:「如果你的所有工作中有足足一半是你享受的,那就已經太厲害了,因為能做到的人寥寥無幾。」要經營一間成功的小咖啡館──而且享受這個過程──只熱愛泡咖啡是遠遠不夠的。
那什麼是更好的建議?
別把熱情當成目的地,更別把腦袋裡迸出的第一個點子當成你一往無前的志業。
多方嘗試、保持好奇心,撿別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髒活來做。學會看見任何工作的精微,嘗試把每件事都做的更好,而不是只做你想要做的事。
熱情是個有用的信號,但你更可能在開放的探索和精益求精的過程中,充分了解自己是誰、擅長做什麼、真正想要什麼──
那或許距離你十年前的「熱情」很遠,卻前所未有地逼近你的天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