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不配用「愛」這個字
「愛」,是我們作為父母,不配用的字。
人總是爭辯人性是善是惡:孟子說人都有惻隱之心,漢娜.鄂蘭說是人都可能落入平庸之惡。有人說人性其實向善,但向善的人可能不包含1994年拿起屠刀砍向鄰居的盧安達人,也不包含1923年虐殺韓國人的關東居民。
善惡不是重點,重點是人根本分不清善惡,卻拚命想做「正確」的事。
為什麼講這個?
因為人無知到了極點,卻總是自以為是。他們覺得只要自己「出發點是好的」,就肯定錯不了,完全不懂「善意」和「正確」也能毀掉別人。
所以他們只在乎自己是不是「好心」,所以他們說「天下父母都愛孩子,只是愛的方式不同」──這是社會集體自慰的謬論。
沒有人真的懂什麼叫「愛」、什麼叫「為孩子好」。他們滿嘴教育、栽培、督促、規劃,其實只是用高尚字眼來掩蓋自己的愚昧和自私。
我們都該懷疑自己「為孩子好」的善意,都該懷疑自己相信的「正確觀念」,都該懷疑自己掛在嘴邊的「愛」。
大眾的智慧,沒資格說「愛」這個字。他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。
承認這點,我們至少能讓孩子少受點罪。